【事實釐清】網傳「禮讓行人時,記得要把車輛保持完全停止,不然$3600就飛了」? |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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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/5/16版】 2023年5月中旬起網路流傳一支汽車未停讓行人,而遭警方取締的影片,取締原因引起網路熱議,而有「車輛須完全停止」、「腳踏車也要停」、「壓到斑馬線算違規」等等說法,查核中心諮詢數個地方政府警局交通大隊,整理車輛「停讓行人」規定如下: 一、網傳影片地點為台南市中西區成功路與忠義路三段交叉路口,畫面中轎車因滑行未暫停,違反停讓行人法規,而遭台南警方開罰3600元。 二、警方表示,依照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汽車、機車、自行車,都應「暫停」讓行人優先通過。如車輛距離行人尚遠,超過一個車道寬(約3公尺),則可通過路口。 三、依照警方取締規定,如果車頭進入行人穿越道(斑馬線),且車輛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在一個車道寬(約3公尺)以內,兩項條件同時成立就可取締。